線西堡:今彰化縣線西、伸港二鄉全部,及和美鎮之大部。本堡原為「半堡」之一部,清乾隆間分立為「半線西堡」,至1875年改稱「線西堡」。1719年泉州人施世榜、楊志申等大墾首,以「柴坑仔庄」(在線東堡)為點,來堡開墾,至1738年,形成「德熙新埔十八庄」。
漢人開拓之前,本鄉同今日彰化縣其它區域都為巴布薩(Babuza)平埔族半線社、柴坑仔社、馬芝遴社、阿東社等活動區域,本鄉應屬阿東社之埔地區域。
1723年,分諸羅縣北半線地置彰化縣,屬臺灣府,縣治設於半線,轄虎尾溪以北至雞籠(今基隆)、淡水一帶,本鄉為其涵蓋範圍。鄉里組織為半線保。1762年,彰化縣半線堡改稱半線東西堡,本鄉隸屬半線西堡。1809年,行政區又更改為一府四縣三廳,本鄉仍隸屬於彰化縣半線東西堡之西堡。1830年,彰化縣之區域仍如其舊,而縣內村莊區劃則更加細雜。1875年,臺灣的行政區域再度更改為二府八縣四廳,增設臺灣府於臺中,府下設彰化、臺灣、苗票、雲林四縣和埔裡社廳,而半線東西堡,改稱線東和線西兩堡。本鄉屬臺灣府彰化縣線西堡。到了1887年,臺灣建省,省之下轄三府十一縣四廳一直隸州,並改革堡、庄,這時本鄉仍屬臺灣府彰化縣線西堡。
1895年,劃分全島為三縣一廳,本鄉由臺灣縣直隸。彰化地區隸屬臺灣民政支部彰化出張所。1896年本鄉劃入臺中縣鹿港支廳線西堡。同年增置彰化支廳,本鄉改隸彰化支廳線西堡。
1897年,本鄉劃歸臺中縣和美線辨務署。1898年和美線辨務署併入彰化辨務署,本鄉改屬臺中縣彰化辨務署線西堡。1901年,本鄉劃屬彰化廳鹿港支廳線西堡。1909年,原二十廳縮編為十二廳,廳下仍設支廳,支廳底下設區,本鄉改屬臺中廳彰化支廳下見口區。1920年,修改全臺行政區,本鄉劃屬臺中州彰化郡,原新港區和下見口區合併改稱線西庄。
1946年,本鄉劃入臺中縣彰化區線西鄉。
1947年,成立臺灣省政府。1950年,彰化縣成立,本鄉改歸彰化縣管轄。1950年,今伸港鄉從線西鄉分出,另定名為新港鄉,本鄉八村仍舊至今。